各系、各单位:
《威尼斯人平台》已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新闻传播学院
2024年1月9日
新闻传播学院学风建设管理办法
(试行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和成才环境,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新闻传播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学风建设坚持以学生全面成长成才为目标,以提高综合素质为核心,坚持培育引导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。通过加强学风建设,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,形成优良的学习氛围。
第三条 加强学风建设重在培养大学生端正的学习动机、严谨的学习态度、刻苦的学习精神、科学的学习方法、严明的学习纪律、诚信的考风考纪。
第二章 组织领导
第四条 新闻传播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,分管教学副院长、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副组长,成员包括院长助理、办公室主任、各系主任、教研室主任、班主任、教学秘书、辅导员。
第五条 进一步完善院领导定期随堂听课制度,严格监考制度,坚持开展考场巡视和教学督导和巡查工作,以促进学风建设。
第六条 各年级辅导员应对班级学风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指导和随机检查。教学秘书应按教务管理规定,及时通知学生参加选课、重修及各种考试,并做好学生学业预警等工作。专任教师应加强课堂组织管理工作,在各项教学工作中积极开展对学生学业的督促和指导工作,加强学风建设。
第三章 学风督导与管理
第七条 充分发挥学生党员、学生干部、班导在学院学风建设工作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。学生党员、学生干部在本班班风、学风建设中应发挥骨干带头作用,担任班导的高年级学生应负责指导低年级班级学风建设工作。
第八条 充分发挥院学生会学习部和各班班委在学院学风建设中的监督职能。院学生会学习部主要负责营造学院良好的学习氛围,开展与学习相关的活动。各班副班长、学习委员按要求具体落实班级学风建设相关工作。
第九条 严格课堂考勤制度,建立考勤档案,将出勤记录作为班级和学生个人参与各级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。因违反考勤制度,曾受到校、院旷课通报及纪律处分的同学取消本学年相关评优评先的资格。
第四章 考风考纪与学术道德
第十条 考风是学风的重要表现形式。各班应提升班级成员的诚信、自律意识,规范学生在考试中的行为。
第十一条 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考试,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对于违反考场考纪的行为,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第十二条 每学期期末考试前,辅导员必须对学生进行考前温书迎考的动员教育,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。
第十三条 在课程作业、毕业论文、毕业设计等学习活动中严禁剽窃、抄袭他人研究成果,违者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第五章 奖惩
第十四条 新闻传播学院将学风状况与成效作为集体与个人奖惩的重要依据。
第十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考试违纪受到处分的,不得参加党校培训学习,取消培养发展和考察转正资格。
第十六条 考试违纪、作弊受处分或学术不端被举报并经查证属实者,在当年各类评奖评先工作中,实行一票否决。
第十七条 新闻传播学院鼓励学生创新创业,学生参加创新创业、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、获得专刊授权等与专业学习、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、成果,可以折算为学分(折算学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),计入学业成绩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